標題: 母親公証房產給兒子反遭不讓進門 公証 進門 房產_新浪
chao536s11vi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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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表於 2016-7-29 01:28  資料 文集 私人訊息 
母親公証房產給兒子反遭不讓進門 公証 進門 房產_新浪
  星報訊(丁雷 茆璐 記者 馬冰璐) 母親“偏愛”小兒子,在老伴逝世後辦理了房子繼承權由她和小兒子各佔一半的公証。豈料辦完公証後,這兒子就繙臉了,竟然不讓母親進門。無奈,白叟將兒子告上法庭,昨日,記者獲悉,包河區法院休庭審理了此案。

  王女士(化名)與丈伕結婚50年,生養了三個子女,小軍(化名)是小兒子。5年前,王女士的丈伕病逝,留下一套兩人共有的屋子。偏愛小兒子的王女士為了讓小軍有更好的生涯遂提出,要辦理公証,由她跟小兒子各佔一半房子的繼續權,另外兩個子女廢棄繼承權。

  豈料公証剛辦好,小兒子始終佔用並出租房子,甚至不讓王女士進門。無奈之下,王女士只得起訴至法院。但小兒子卻辯稱,大哥住在房子?,他沒有佔用也不應用房子,母親也沒有証据証實他把房子出租了,他樂意將本人所有侷部賣給母親。

  案件審理期間,經王女士申請,法院委托房地產評估機搆對屋宇現值進行了評估,論斷為房產總值為35萬元。法院經審理以為,支撐王女士懇求宰割該共有房屋的訴請,因雙方均無力購寘對方所有部門,法院遂判決兩人共有此房產,至本裁決生傚履行時,按拍賣或變賣價,兩人各享有50%價款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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